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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1994年对在京部属院校学生发放伙食补贴及对特困生实行资助的通知

发文文号:教财[1994]29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教委

录入时间:2006-07-26 08:27:01

实施时间:1994-4-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教育司(局)、财务司(局):
 鉴于当前价格调整,为妥善解决高等院校学生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鼓励学生
努力学习,经研究决定:1994年对在京部属院校学生伙食给予适当补贴,并对特困生
实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粮油差价补贴。根据北京市对市属高校学生实行伙食补贴的原则,对在
京部属院校国家任务学生每人每月发放3. 5元粮油差价补贴,具体办法可参照北京市
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对特困生实行资助。对特困生的资助,原则上采用勤工助学方式进行。通过
勤工助学方式仍难以解决基本生活的,学校可按国家任务在校生5%的比例、平均每生
每月50元的标准统筹掌握,按困难程度划分档次给予不定期资助。
 三、各校要认真做好对特困生情况的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勤工助学方
案。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切实资助到特困生身上,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以完成学业,不得平均发放。各院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此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
到位。
 四、此通知从1994年4月1日起执行,所需经费将另行专项下达。


抄送:在京各委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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