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海关总署、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下发《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0003-1999》的通知
发文文号:署税[2000]99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国家经贸委
录入时间:2006-07-25 16:44:00
实施时间: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海关总署、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
下发《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0003-1999》的通知
署税[2000]99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总署、国家经贸委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制定的《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HDB0003-1999》印发各海关,自2000年5月1日起实施,《海关核销手册》中的相应单
耗标准同时予以废止。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从事印刷加工贸易企业
进行书籍、期刊、杂志和画书加工纸张损耗率的审批、备案、核销管理,不包括异形
书、彩盒、包装、纸工艺品的加工贸易纸张损耗管理。本标准实施后,各地海关一律
按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0年5月1日前备案的合同,按原标准备案、核销。
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书籍(商品编码49019900)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二、书籍(商品编码49019900)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编制说明
二000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