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6]45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25 10:55:22
实施时间:2006-5-14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国有企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5〕27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与年限平均法同属直线折旧法。在会计处理上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人,可依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