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资发规划[2005]80号
发文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录入时间:2006-07-25 10:37:54
实施时间:2005-4-1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国有企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中央企业:
为正确引导中央企业投资方向,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集中有限资源投入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02),我委在确认并公布第一批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又对第二批中央企业主业进行了审核确认,第二批确认的中央企业主业仍主要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现将经确认的第二批中央企业主业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中央企业按照《中央企业主业(第一批)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4]324)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战略管理,制订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主业发展方向;坚持突出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活动,避免盲目扩张,减少投资风险;积极推进调整重组,将企业非主业资产按突出主业的原则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二、今后一段时期,我委对市场定位比较准确、主业较为突出的企业,将继续确认并公布其主业领域,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对企业经营规模较大但主业不够清晰的企业,将组织专家论证,与企业交换意见,指导企业确定主业及调整方向;对经营规模偏小、处于转型时期的企业,为防止其盲目扩张,将通过确认并公布其一段时期主业的方式,规范和引导其投资行为,加大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力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附件:中央企业主业(第二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五年四月十九日
| 附件: | ||
| 中央企业主业(第二批)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业内容 |
| 1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石油、化肥、化工产品贸易、分销及物流,原油、燃料油、天然橡胶期货 |
| 境外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化学矿采选,化肥和化工品生产 | ||
| 酒店、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2 |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 以核能为主的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 |
| 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 ||
| 核废物处置 | ||
| 3 |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包括城市轨道交通) |
| 相关技术研究、服务 | ||
| 4 |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包括城市轨道交通) |
| 相关技术研究、服务 | ||
| 5 |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通信产品制造 |
| 通信产品贸易 | ||
| 相关技术研究、服务 | ||
| 6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 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煤气层开发,坑口发电 |
| 煤矿建设、煤机制造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 | ||
| 7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生产及贸易 |
| 化学矿勘探开发 | ||
| 相关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服务与专用设备制造 | ||
| 8 |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 建筑工程 |
| 相关工程技术研究、服务、地质勘查与设备制造 | ||
| 9 |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 军品贸易、民品贸易 |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中介服务 | ||
| 文化艺术经营 | ||
| 10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与服务 |
| 金融资产投资与管理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11 |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 日用消费品制造与分销 |
| 地产及相关行业 | ||
| 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 | ||
| 12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重大技术装备、机电产品贸易及关键设备制造 |
| 医药生产及贸易 | ||
| 相关配套服务 | ||
| 13 |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 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 |
| 仓储技术研究、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