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字[2000]3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25 09:09:43

实施时间:2000-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2号)规定的对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于1999年底执行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自2000年1月1日起,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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