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录入时间:2006-07-24 15:31:03
实施时间:1996-11-2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
1996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6)粤高法民第5号请示收悉。关于长城万事达信用卡透支利息是否可以计算复利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2)298号《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作了规定,应当按该办法规定的方法计算。该办法对透支利率的规定已含有惩罚性质。所以,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再计算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