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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法明传[2001]406号

发文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录入时间:2006-07-24 14:48:31

实施时间:2001-9-2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的通知

法明传[2001]4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
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我国的资本市场正处于不断规范和发展阶段,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内幕交易
、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这些行为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正、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也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安全和健康发展,应该逐步规范。当前,法院审判工作
中已出现了这些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但受目前立法及司法条件的局
限,尚不具备受理及审理这类案件的条件。经研究,对上述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案
件,暂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00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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