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5]87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0 10:35:15

实施时间:2005-7-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农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尿素产品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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