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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批转国家税务局关于进—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91]国发第67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

录入时间:2006-07-22 15:00:12

实施时间:1991-12-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的报告》,现转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在实现我国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中,税务机关担负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来,税收工作发展很快,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经过治理整顿,税
收秩序明显好转,税收工作不断加强。但是,当前税收工作又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
问题,正待解决。为进一步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必须大力
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税收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要继续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国发〔1988〕85号)。
各级计划、公安、铁道、交通、邮电、银行、工商管理、海关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
机关加强税收征管,并请法院、检察院给予大力支持,以便把税收工作做得更好,为
平衡国家财政收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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