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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地方税务局使用中英文版本《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发[1996]319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22 13:57:41

实施时间:1996-5-3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由于涉外税收中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地方税种已调整为由地方税务局负
责征收管理。为便于地方税务局对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地方税
务局使用中、英文版本《税务检查证》及制作、发放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检查证》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检查证。
 二、《税务检查证》采用封皮套内芯式样中、英两种文字印制,封皮为咖啡色,
采用人造革制作,合拢后规格为10.2cm×7.3cm;内芯为浅灰色税徽底纹
图案,塑胶封压。左、右芯可以横折插入封皮。左、右芯规格分别为9.8cm×6.
6cm。具体式样详见样本(附后)
 三、检查范围的填写
 中、英文版本《税务检查证》中的检查范围应填写“某某管辖区涉外税收”,未
载明上述检查范围的《税务检查证》不得用于涉外税收检查。
 四、上述《税务检查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统一
制作、发放和管理,有关使用和管理规定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检查证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 27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
内统一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4] 27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
用税务检查证专用印章的通知》(国税发[1995]093号)执行。
 五、各地接本通知后,请立即安排《税务检查证》的制作和发放,并于19966年8
月1日起启用中、英文版本的《税务检查证》。
 附件:税务检查证样本(略)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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