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修正案
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0号
发文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录入时间:2006-07-01 18:09:04
实施时间:2000-12-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案件审批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0号);同时,完善大安要案备案制度,为此,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八章作出修订,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