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监货[1997]81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录入时间:2006-07-21 16:21:11
实施时间:1997-3-7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关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