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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转知外经贸部《关于瑞典、芬兰、奥地利加入欧盟后纺织品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监货[1995]27号

发文部门:监管司

录入时间:2006-07-21 15:24:35

实施时间:1995-1-25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关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外经贸部《关于瑞典、芬兰、奥地利加入欧盟后纺织品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1月20日“内部传真电报”)的有关内容转给你们:
  瑞典、芬兰、奥地利3国于1995年1月1日加入欧洲联盟。对这3个国家出运的纺织品受我国和欧共体纺织品贸易协议的约束。
  鉴此,有关出口企业向上述3国出运受欧共体纺织品协议限制的纺织品时,海关均凭外经贸部授权签证机关签发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验放。原签发的芬兰、奥地利的出口许可证、产地证书、监管证书自1995年1月1日起作废。
  本文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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