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摘要转发《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864号决义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署监一[1993]1416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录入时间:2006-07-21 14:54:52
实施时间:1993-11-20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关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外交部外发[1993]21号文件《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864号决议的通知》摘要转发你关,并就海关监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五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对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简称安盟)实行制载的第864号决议。决议规定禁各国向安盟出售或供应军火和有关物资、提供国事援助和石油及石油产品。在联合国对安盟实行制载期间,各海关对运往安盟的上述物资,一律不予放行。
在执行中如遇重大政策性问题请及时报告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