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摘要转发《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841号决议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署监一[1993]1110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录入时间:2006-07-21 14:54:17
实施时间:1993-11-20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关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外交部外发[1993]12号文件《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841号决议的通知》摘要转发你关,并就海关监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六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对海地实行制裁的第841号决议。要求所有国家禁止向海地提供石油或石油产品、武器以及任何种类的军用品、弹药、军用车辆和装备、警察装备和上述装备的零部件。鉴此,在联合国对海地实行军事制载期间,各海关对运往海地的上述物资,一律不予放行,在监管工作如遇上述情况请及时报告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