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转发《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署监一[1992]379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录入时间:2006-07-21 14:16:27

实施时间:1992-3-25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关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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