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同意发布部分通信电缆行业平均成本的批复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0]2399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委
录入时间:2006-07-21 13:55:14
实施时间: 2000-12-25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国家机械局:
你局《关于申请补充发布通信电缆部分产品行业平均成本的函》(国机管[2000]5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目前通信电缆行业不正当价格行为比较严重,为维护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和正常的价格秩序,引导企业合理定价,改进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行为的规定》(计价格[1998]2330号)有关规定,同意你局发布全塑市内通信电缆、松套层绞光缆、带状光缆三大类别27个规格品种的行业平均生产成本。请你局将发布文件抄送我委和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