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

发文文号:[94]财税字第03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21 09:25:30

实施时间:1994-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消费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鉴于实行新税制后卷烟税负有所上升,而目前卷烟生产企业仍比较困难的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甲类卷烟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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