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对摩托车胎暂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字[1996]010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21 09:05:51

实施时间:1996-2-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消费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对摩托车胎消费税从1996年1月1日起至1997年12月
31日止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对文到之日前已按原税率多征的税款,从应征的税
款中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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