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4]79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20 17:05:39
实施时间:2004-1-1
失效时间:2009-12-31
法规类型: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