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撤消10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经贸技术[2001]103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 国税总局 海关总署
录入时间:2006-07-20 14:14:34
实施时间:2001-10-12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0年评价结果,洛阳春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工程机构企业集团公司、成都无缝钢管厂、彩虹电子集团公司、邮电部成都电缆厂、新疆锂盐厂、佛山电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中国扬子石油化工公司等9家企业技术中心不合格。青海工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调整重组,申请注销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关于调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决定撤消上述10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停止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