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执行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2]63号
发文部门: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20 14:05:01
实施时间:2002-5-30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以第21号令联合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上述部委1997年发布的老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现就执行有关鼓励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适用新、老《指导目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