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印制外国公司有关船舶运输税收情况报告表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2]384号
发文部门: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20 14:03:55
实施时间:2002-5-8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139号)的规定,现将《代扣代缴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营业税报告表》、《代扣代缴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和《外国公司境外收取船舶运输收入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2、3)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式样及有关规定印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