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研究生课程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国家计划委员会
录入时间:2006-07-19 17:30:35
实施时间:1998-3-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关于研究生课程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1998年3月9日,国家计划委员会
外经贸部计财司:
你司《关于举办研究生课程班的收费申请》(〔1997〕外经贸计财字第73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你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办的社会在职人员国际贸易研究生课程班的收费标准暂定为每生每学年5200元,试行一届,试行期满后另行报批。
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