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的解释

发文文号:财农税字[1990]6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01 09:44:28

实施时间: 2003-11-5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耕地占用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山东省财政厅:
  你厅鲁财农字〔1990〕第 2号《关于油田开采建设占用盐田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请
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了保护盐农的盐田资源,对于胜利油田石油管理局占用已开发的盐田应视同占
用耕地,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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