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4]7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9 14:35:50

实施时间:2004-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