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暂停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5]13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9 11:08:35

实施时间:2005-9-1

失效时间:2006-1-1

法规类型: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9月1曰至2005年12月31日暂停税则号为27101110的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和税则号为27101120的石脑油的出口退税(含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