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停止征收自行车和其他非营业用的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录入时间:2006-06-29 14:59:59

实施时间: 2005-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车船使用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5年1月26日

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市自2005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自行车和其他非营业用的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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