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4]820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8 09:12:56
实施时间:2004-6-25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4〕40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 00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 11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下列险种免征营业税:
一、 联众福寿如意A类两全保险(分红型)
二、 联众福寿如意B类两全保险(分红型)
三、 联众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