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5]7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8 09:03:27

实施时间:2005-6-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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