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4]1366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8 08:45:39
实施时间:2004-12-14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