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代理进出口业务代购代销收入列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字[1995]第5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7 17:16:28
实施时间:1995-6-26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会计处理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