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财政部关于印发《1993年国有外贸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2]

发文文号:财会字[1993]第7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录入时间:2006-07-17 12:22:26

实施时间:1993-11-10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会计处理规定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六、进口主要商品销售利润(亏损)表
 会商(贸)05表(二)
单位:人民币万元(以下两位小数)
 万美元(以下两位小数)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价元(以下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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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销售收入│销售总成本│ 盈  亏  额
  │计│销├──┬─┼─┬───────────────────────┬─┬─┼───┬─────
  │量│售│ │  │总│ 商品进价 │流│销│  单  │总
  │单│数│ │  │  ├─┬───────────────┬─────┤通│售│  位  │
项目及品名 │位│量│单价│金│  │合│ 国外进价│ │费│税│  盈  │
  │  │  │(元)│额│  │  ├────┬────┬─────┤ 进口税金 │用│金│  亏  │额
  │  │  │ │  │值│计│美元单价│美元金额│人民币金额│ │  │  ││
  │  │  │ │  │  │  │  │  │ │ │  │  ││
  ├─┼─┼──┼─┼─┼─┼────┼────┼─────┼─────┼─┼─┼───┼─────
  │1 │2 │ 3  │4 │5 │6 │7 │8 │ 9  │10  │11│12│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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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营进口销售合计│  │  │ │  │  │  │  │  │ │ │  │  ││
 (以下分商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国家调拨进口销售合计  │  │  │ │  │  │  │  │  │ │ │  │  ││
 (以下分商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易货贸易进口销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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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负责人: 复核:制表:


  七、主  要  指  标  表
 会商(贸)06表
编制单位: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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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行│金│ 项  目  │行│金
│次│额││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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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转税:│  │  │六、固定资产: │  │
 年初未交数 │1 │  │ 1.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全年平均总值 │24│
 本年应交数 │2 │  │ 2.本年提取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25│
 本年已交数 │3 │  │ 3.由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多提的折旧│26│
 年末未交数 │4 │  │ 4.已达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  │27│
二、所得税:│  │  │ 5.职工住房固定资产原价  │28│
 年初未交数 │5 │  │  其中:累计折旧  │29│
 本年应交数 │6 │  │七、工资总额: │  │
 本年已交数 │7 │  │ 1.全年职工工资总额│30│
 年末未交数 │8 │  │  其中:各种奖金  │31│
三、利润:  │  │  │ 2.工挂企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  │32│
 年初未交数 │9 │  │八、福利性支出:  │  │
 本年应交数 │10│  │ 1.本年支付的医药费总额  │33│
 本年已交数 │11│  │ 2.7—12月份公益金实际支出数│34│
 年末未交数 │12│  │九、实收资本构成:│  │
四、特种基金; │  │  │ 1.年末国家资本 │35│
 年初未交数 │13│  │ 2.年末法人资本 │36│
 本年应交数 │14│  │十、职工人数: │  │
 本年已交数 │15│  │ 1.年末在册职工人数│37│
 年末未交数 │16│  │  其中:驻外职工人数 │38│
五、长期借款│  │  │ 2.年末离、退休职工人数  │39│
 年初未还数 │17│  │ 3.年末财会人员数  │40│
 本年增加数 │18│  │十一、其他:│  │
 (1)借入数  │19│  │ 1.超过三年的应收帐款余额│41│
 (2)应付利息│20│  │  其中:超过三年的应收外汇帐款余额  │42│
 (3)外币折合│  │  │ 2.调帐时福利基金赤字冲减的专用基金  │43│
 差额 │21│  │ 3.调帐时专用基金赤字冲减的固定基金和│44│
 本年归还数 │22│  │  流动基金  │  │
 年末未还数 │23│  │ 4.本年财产保险费  │45│
│  │  │ 5.本年提取的坏帐准备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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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负责人: 复核:制表:


 会商(贸)01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外贸企业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二、本表有关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说明如下: 
 1、“应收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商品应退的税金。 
 2、“应收补贴款”项目,反映企业应由尚未财政部门拨补的各项补贴款。 
 3、“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未在库、在途、出租和加工中的各种商品的进价
扣除已计提的商品削价准备和其他存货(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实
际成本。企业受托代销的商品,应列“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4、“待转其他业务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加工、装配、修理、运输
等业务的实际成本。  
 5、 “待摊费用” 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
“预提费用”科目末如有借方余额,也在本项目内反映。增设“外汇价差”科目的企
业,该科目如有借方余额,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6、“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修理
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企业在执新制度调帐时,由其他科目  │
转入“递延资产”科目年末尚未摊销的数额还应在“调整帐转入数”项目单独反映。  │
 7、“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如国外  │
冻结资产等。 │
 8、“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和调帐时由原“专  │
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转入的数额。  │
 9、“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以外  │
的其他长期负债。其中,“住房周转金”项目,反映企 年末住房周转金的余额。“  │
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年末尚未归还的各种专项应付款的余额。  │
 10、“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余额,包括一般盈余公积和公益
金,其中,年末公益金的余额应单独反映。
 11、“主管部门统筹收益”项目,反映各级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以前年度从外贸
企业集中的统筹调剂、企业留利等各项资金。 
 12、“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未分配的利润。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
目内以“-”号表示。
 本表其他各项目的说明,参风《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内容。  
 三、本表各项目之间关系如下:
 1、1行+2行+3行+6行之和=20行;
 2、24行-25行=26行;
 3、26行+27行+28行+29行=35行;  
 4、36行+37行40行;  
 5、20行+21行+35行+40行41行=45行;  
 6、46行至58行之和=65行;  
 7、66行+75行=79行;
 8、65行+76行=79行;
 9、80行+81行+82行+84行+85行=86行;
 10、79行+86行=90行; 
 11、45行=90行。
  
会商(贸)02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外贸企业全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二、本肯有关项目1-6月份发生额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的利润总额构成项目和  
填报口径填列。
 三、本表有关项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1、“商品销售收入”项目,反映外贸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总额。  
 2、“销售折扣与折让”项目,反映企业为销售商品及旱收回货款或因商品质量  
等原因而给予买方的折扣与折让。 
 3、“商品销售成本”项目,反映企业已销商的销售在本。其中,冲减出口商品  
销售成本的出口退税收入应单独反映。
 4、“经营费用”项目,反映企业1-6月份发生的商品流通费以及7-12月  
分发生的经营费用。 
 5、“累计拥金收支”、“供货出口奖励支出”、“出口风险支出”、“织内销  
绸用丝补贴”各项目,均反映企业1-6月份企业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
 6、“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应交纳的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关税,以及7-12月份企业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 
 7、“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企业除销售商品等主管业务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及应负担的费用、税金后的净收入。附属独立核算企业的利润也包  
括在本项目内,并应单独反映。
 8、“汇兑收益”项目,反映企业绩1-6月份发生的结汇差价收支、外汇价差  
收入以及7-12月份发生的汇兑净收益。若为净损失,应用负数反映。 
 9、“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两项目,反映企7-12月份发生的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  
 10、“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全年取得的投资收益。
 11、“补贴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全年按照规定由财政弥补的各项补贴收入。
 12、“转入地方(中央)承包出口利润”项目,反映中央企业应收地方企业承
包中央任务的出口利润或者地方应收中央企业承包地方任务的出口利润。
 13、“转入高亏商品易货贸易利润”项目,反映高亏商品易货出口企业应向易  
货贸易进口企业收取的利润。  
 14、“财产损失”项目,反映企业绩-6月份发生的财产损失。  
 15、“转出承包中央(地方)出口利润”项目,反映地方企业承包中央任务应  
付中央企业的出口利润或中央企业承包地方任务应付地方的出口利润。  
 16、“转出高亏易货贸易利润”项目,反映易货贸易进口企业以高亏商品易货  
进口销售利润弥补出口企业的高亏商品易货出口销售发生的亏损。
 17、“易货贸易顺差(或逆差)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在当年不予分  
配的易货贸易顺差(或逆差)利润。若为亏损应以负数反映。 
 18、“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全部盈亏总额。四、本表有关项目的关系如  
下: 
 1、1行-2行=3行;  
 2、3行-4行-6至11之和=12行; 
 3、12行+13行=14行;  
 4、14行+15行+17行-18行-19行=20行;  
 5、20行+21行至25行之和-26行至30行之和=31行; 
 6、31行=32行+33行。
 
 会商(贸)03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各项目反映企业利润分配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的情况。 
 二、本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1、“盈余公积补亏”项目,反映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  
 2、“归还借款的利润”项目,反映已经批准以利润还贷的企业全年按照定用利  
润归还的借款本息。 
 3、“单项留用的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全年按照规定留用的属于同类产品三年  
内的对外来料加工装配工缴费纯收入、速遣费收净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付给的涉外
保险劳务费和全年累计三十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净收入。
 4、“提取国家资本金的利润”项目,反映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  
定,按实现出口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的1%在税前计提补充国家流动资金(即国家资  
本金)的数额。  
 5、“应交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应交的所得税或相当于所得税的利润。 
 6、“调帐转入应弥补的亏损”项目,反映企业调帐时从“超亏(减盈)自补资
金”、“待决款项-已归还借款”等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应由  
以后年利润弥补的亏损几应由投资方弥补的亏损。
 7、“应交待种入应弥补的亏损”项目,反映企业7-12月份应交的能源交通
建设基金和预算调度利润弥补的亏损和应由投资方弥补的亏损。  
 8、“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反映按规定应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公益金)。其  
中,提取的公益金还应单独反映。  
 9、“应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税后应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润。部分企业经主管
财政机关批准,按规定应交主管部门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数字之内。 
 10、“转作奖金的利润”项目,反映执行新制度后,奖金暂未列入成本、费用
的企业,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从利润中提取转作奖金的数额。 
 11、“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  
内用“-”号表示。其中,应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三、本表有关项目之间的关系如下:  
 1、1行+2行至4行之和-5行至10行之和=11行;
 2、11行-12行=13行;  
 3、13行-14行至17行之和=18行;  
 
会商(贸)04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年自有外汇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以及出口净收汇的有关情况。
 二、本表“外汇现汇”和“外汇额度”分投栏目填列。 
 三、本表有关项目之间的关系如下:  
 1、1行+2行-8行=14行; 
 2、2行=3行至7行之和;
 3、8行=9行至13行之和;  
 4、16行=17行+19行。  
 
会商(贸)05表(一)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出口主要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和盈亏情况。地方企业承接  
中央总公司下达的一类商品出口,或者中央企业承接地方政府下达的经营任务,还应
另外单独编制报送,由下达任务方汇总上报,作为有付利润或收补贴的清算依据。 
 二、“销售收入”栏目,反映企业商品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三、“销售总成本”栏目中的“出口退税”、“流通费用”“税金”栏,能直接  
认定到商品的应直接认定,不能直接认定的应一定的分摊方法分摊后填列,具体分摊
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流通费用包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四、本表的项目应区妥自营出口销售和易货贸易出销售量部分,对自营出口销售
应区别现汇贸易和记帐贸易并按主要商品分项,其主要商品按有关规定确定的商品目
录编列。  
 
会商(贸)05(二)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进口主要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和盈亏情况。地方企业承接
中央总公司下达的一类商品,应报总公司单独汇总上报。  
 二、“销售收入”栏目,反映企业商品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三、“销售总成本”栏目中的“进口税金”、“流通费用”、“税金”栏,能直
接认定到商品的应直接认定,不能直接认定的应按一定的分摊方法分摊后填列,具体
分摊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流通费用包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四、本表的项目应区妥自营进口销售、国家调拨进口销售和易货贸易进口销售三
部分,前两部分分主要商品分别填列。 
  
 会商(贸)06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流转税、所得税、利润、待种基金的交纳、长期借款的归还等
情况,以及其他有关的主要指标。  
 二、本表有关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长期借款的年初未还、本年增加、本年归  
还以及年末还数的情况。 
 三、本表左半部分名项目数字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下:年初未交(补)数+本年应  
交(补)-本年已交(补)数=年末未交(补)数。
 四、本表右半部分的有关指标说明如下:  
 1、“由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多提的折旧额”项目,反映企按照规定调整固
定资产折旧年限后与原来计算口径相比多提的折旧。
 2、“已达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到达原折旧年  
限但已达新的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应提拨取的折旧。 
 3、“超过三年的应收帐款余额”项目,反映年末企业尚未处理的已经超过三年
的应收收款余额。其中超过三年的应收外汇帐款余额应单独反映。  
 4、“调整帐时福利基金赤字冲减的专用基金”项目,反映企业在调帐时,按照有 
关规定用其他专用基金冲减的福利基金赤字数。 
 5、“调帐时专用基金赤字冲减的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项目,反映企业在调帐
时,按规定专用基金红字冲减的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数。6、“本年提拨取的商品削
价准备”项目,反映企业7-12月份提取的坏帐准备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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