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投资公司确认问题的答复

发文文号:工商企字[2001]第178号

发文部门:工商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7 11:09:33

实施时间:2001-7-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确认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属投资公司的报告》(苏工商[2001]64号,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投资公司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7]第116号)的规定,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你局《报告》中所述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谁登记,谁解释”的原则,应由该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确认。

二00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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