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库[2002]40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办公厅
录入时间:2006-07-17 11:07:37
实施时间:2002-8-28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会计处理规定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002年8月28日 财办库[2002]40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目前,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更换正版软件的工作已经完成,采购软件的财政资金也已经支付完毕。为了使各部门做好正版软件采购资金的账务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1.凡属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部门,其采购正版软件资金的账务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部门,其采购正版软件资金的账务处理也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即: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货: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