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财政部关于增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预算科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预字[1998]22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录入时间:2006-07-17 10:30:55
实施时间:1998-6-24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会计处理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分金库,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
为了满足预算管理工作的需要,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财政补助资
金及时拨付,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就1998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补充通知如下:
在一般预算支出科目"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级科目下,增设"下岗职工基本生
活补助"款级科目(科目编码为"1905"),反映各级财政用于保障国有企业分流进入
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补助支出,包括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养老、
医疗、失业社会保险费等。
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