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对《关于对免费做广告活动如何处理的请示》的批复

发文文号:工商广字〔1995〕第62号

发文部门:工商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5 13:20:29

实施时间:1995-3-28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广告监督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琼工商函〔1995〕12号文件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由于该法未对溯及力问题作出规定,故仅适用于调整1995年2月1日(含该日)以后发生的广告法律关系,而不适用于调整此前发生的广告法律关系。因此,你局于1995年1月立案查处的广告违法案件,应适用《广告管理条例》。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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