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函
发文文号:财会便[2005]3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录入时间:2006-07-15 12:54:06
实施时间:2005-9-23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我们于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等四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05年10月25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