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公开征求《典当业务: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商务部
录入时间:2006-07-15 11:13:26
实施时间:2006-1-20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为统一典当业务的会计核算,加强行业统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我司协助财政部会计司在征求部分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及典当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典当业务: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您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为提高工作效率,请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两种形式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由于时间紧迫,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定为200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