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各市授权局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机构作出规范要求的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工商企字[1997]198号
发文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录入时间:2006-07-13 15:47:21
实施时间:1997-7-3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各市授权局
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机构
作出规范要求的报告》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7]第198号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机构的职能,
近期,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各被授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整外商投资
企业登记管理机构作出了规范要求,体现了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
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 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1996]第1号文件精神的
力度,对保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机构的稳定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具有积极的作用。
现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各市授权局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机构作出
规范要求的报告》转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工作中借鉴。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