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
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录入时间:2007-01-25 22:04:53
实施时间:2007.3.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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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现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予以公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即自2007年3月1日起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一律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二、2007年3月1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设备在2008年1月1日前进口的仍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2002年调整后的)执行;2008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进口的一律按《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