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财政部关于发布《第二届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交易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协字[199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录入时间:2006-07-27 17:24:11
实施时间:1998-1-12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财 政 部
关于发布《第二届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
办法》 的通知
财会协字[1998] 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现发布《第二届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第二届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办法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第二届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办法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关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协字「1997」52号)第五条的有
关规定,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决定,颁布
此办法。
一、考试组织
由全国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工作,
制定考试组织工作办法、政策,确定考试科目,审定考试内容,制定考试办法,处理
考试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
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办公室)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办公室)办理有关事宜。
二、考试科目、方式及范围
考试科目:1会计与审计;2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法规。
考试方式:分科、闭卷、笔试。
考试范围;《考试大纲》中界定。全国考试办公室将编辑《证券、期货业务相关
法规》供考生参考,不再编写其他辅导材料,不举办考前培训班。
三、报名条件
凡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工作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
名参加考试:
(一)已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年以上(1996年5月31日以前注册),近3年(自
1995年5月31日以后连续3年)专职在事务所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在以往3年中没有受过刑事、民事处罚或行政处
分;
(三) 年龄在55岁以下(194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员须向所在事务所提出报名申请(须两科同时报考),并填写《第二届
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事务
所应对报名人员报名条件严格把关,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二) 事务所将本所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复
印件)、《审核表》及每人50元报名费,集体报送地方考试办公室。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地方考试办公室应对本地区报名人
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签章后于1998年3月20日前将《审核表》集
中报送全国考试办公室。
(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考试办公室于4月15日前对报名人员报名资格
进行终审,并将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地方考试办公室。如审核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报考者,则取消该报名人员及其所在事务所其他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
(五)终审合格人员须填写《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
(以下简称《信息卡》),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考务费每人200元。以上
资料和费用由事务所集体送交地方考试办公室,地方考试办公室于5月5日前统一报
送全国考试办公室。全国考试办公室于6月10日前制发准考证。
(六)直管所以所为单位直接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申请报考,交付费用等事
宜。
五、报名时间
1998年2月15日至3月15日。
六、考试实施
考试组织方式:全国集中考试。
考试时间:1998年6月21日 星期日
上午8:30----12:00 会计与审计 210分钟
下午2:30----5:30 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法规 180分钟
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考务工作遵循《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
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关考点、考场设置情况,由全国考试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阅卷及成绩认定
(一)阅卷工作由全国考试办公室集中组织。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认定。
(二)各科合格分数线由全国考试委员会确定。两科成绩同时合格方为考试合格,
不保留单科合格成绩。
(三)全国考试办公室监制并颁发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只证明考生考试成绩合格,
不能凭此证书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四)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办公室通知地方考试办公室或直管所,并公布成绩合格
者名单。
第二届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
报 名 审 核 表
准考证号: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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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 │
├──┼────┼──┴─┬┴──┬─┴──┬───────┤ 照 │
│职称│ │文化程度││ 出生日│ │ │
├──┴─┬──┴────┼───┴─┬──┴───────┤ 片 │
│注册时间│ │执业证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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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事务所││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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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 │ │
│在 意 │ │
│见 │ │
│事 见 │ │
│务 │ │
│所 │ 签 章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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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
│方 意 │ │
│注 │ │
│协 │ │
│、 │ 签 章 │
│考 见 │ 年 月 日 │
│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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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 │
│国 │ │
│注意 │ │
│协 │ │
│、 │ │
│考见 │ 签 章 │
│办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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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 │
│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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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管理部门对报名人员条件审核后,加盖地方考办公
章集中报全国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