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债现货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国债字[1997]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录入时间:2006-07-27 17:20:00
实施时间:1997-1-28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财 政 部
关于调整国债现货交易手续费
标准的通知
1997年1月28日 财国债字〔1997〕6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活跃国债二级市场,提高国债的流动性,鼓励更多的投者参与国债市场,决
定下调国债现货二级市场交易手续费标准, 改按不高于交易额的2‰收取。请各交易
场所要求会员自199 7年3月3日起,改按新标准执行。
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