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库[2002]39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录入时间:2006-07-27 16:24:24
实施时间:2002-6-6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财 政 部
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
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财库[2002]39号
中央各试点部门,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
事处:
根据《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财库[2002]
28号) 的有关规定,取消试点单位小额现金账户,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
利实施,规范试点单位会计核算,我部对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
暂行办法》 作了相应的补充规定,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2002年6月6日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根据《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财库[2002]
28号) 的有关规定,取消了试点单位的小额现金账户。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的顺利实施,规范试点单位会计核算,我部对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
核算暂行办法》(财库[200 1]54号) 作如下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一、*"停止执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中有关小额现
金账户会计核算内容。
二、*"取消小额现金账户后,财政国库支付局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建设单
位会计,对于财政授权支付会计处理,作如下调整补充:(一)*"财政国库支付局会计,
根据代理银行报来的《财政支出日(旬、月)报表》,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划款凭证核
对无误后,列报支出,并登记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单位零余额账户额度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和支用时,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现金
行政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现金
(三)*"建设单位会计,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和支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待摊投资等
贷:*"现金
三、*"本《补充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