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所获人民币利润的使用规定

发文文号:[85]汇管条字第723号

发文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录入时间:2006-07-27 14:53:24

实施时间:1985-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外资企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中外合营企业的外方的人民币利润可用于国内费用的支出,或经外汇管理部门批
准,可对其它能赚取外汇利润的三资企业进行再投资。但三资企业外方不得使用人民
币利润进行套汇活动。违者按《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有关规定惩处。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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