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标题: | 海关总署、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下发《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0003-1999》的通知 |
| 发文文号: | 署税[2000]99号 |
| 发文部门: | 海关总署 国家经贸委 |
| 录入时间: | 2006-07-25 16:44:00 |
| 实施时间: | |
| 失效时间: | |
| 法规类型: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 所属行业: | 所有行业 |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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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内容: | 海关总署、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 下发《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0003-1999》的通知 署税[2000]99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总署、国家经贸委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制定的《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HDB0003-1999》印发各海关,自2000年5月1日起实施,《海关核销手册》中的相应单 耗标准同时予以废止。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从事印刷加工贸易企业 进行书籍、期刊、杂志和画书加工纸张损耗率的审批、备案、核销管理,不包括异形 书、彩盒、包装、纸工艺品的加工贸易纸张损耗管理。本标准实施后,各地海关一律 按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0年5月1日前备案的合同,按原标准备案、核销。 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书籍(商品编码49019900)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二、书籍(商品编码49019900)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编制说明 二000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