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标题: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立即停止非授权网上或以光盘形式销售国家标准活动的紧急通知 |
| 发文文号: | 国标委计划[2004]67号 |
| 发文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录入时间: | 2006-07-25 15:37:48 |
| 实施时间: | 2004-7-22 |
| 失效时间: | |
| 法规类型: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 所属行业: |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
| 所属区域: | 全国 |
| 阅读人数: | 0 |
| 发文内容: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各标准化科研机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 近来,一些地方出现了将国家标准全文上网销售,发展可提供下载国家标准文本的网络服务,或未经授权将国家标准文本刻录成光盘进行销售,这些活动均未经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批准,也未经中国标准出版社授权,属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干扰了国家标准正常出版发行,也严重侵犯了国家标准版权,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为规范国家标准出版发行活动,保护国家标准版权,维护国家标准出版发行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权威性,根据《著作权法》和《标准出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标准委特发出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立即停止未经授权将国家标准全文上网销售的活动,立即停止非法将国家标准文本刻录成光盘进行销售的活动,立即停止非法发展提供国家标准全文的网络服务等各种侵犯国家标准版权的活动; 二、从即日起,对仍从事侵犯国家标准版权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国家标准委将会同新闻出版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国家标准委鼓励社会各届举报各种侵犯国家标准版权的行为,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特此通知。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