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标题: |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的通知 |
| 发文文号: | 财文字[1998]9号 |
| 发文部门: | 财政部 |
| 录入时间: | 2006-07-25 15:23:25 |
| 实施时间: | 1998-1-26 |
| 失效时间: | |
| 法规类型: | 财政法规 |
| 所属行业: | 所有行业 |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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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内容: | 财 政 部 关于印发《行政单位财务 分析指标》的通知 1998年1月26日 财文字〔1998〕9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 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 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已经国务院批准,以财政部9号令颁布。为加强对行政单 位财务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保证《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贯彻执行, 现将《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印发你们。各行政单位可根据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 析指标。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 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附件: 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 衡量行政单位支出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人均开支 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的水平。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总额/本期工资目平均人数 3.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结构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本期 专项支出数/本期支出总额)×100% 4.人员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结构人员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 (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本期支出总额]× 100% 5.人车比例 衡量行政单位小汽车占有情况人车比例= (期末工资目人数/期 末小汽车实有数)∶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