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 关于2004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
发文文号: | 质监公字[2004]037号 |
发文部门: | 交通部 |
录入时间: | 2006-7-25 10:04:51 |
实施时间: | 2004-4-14 |
失效时间: | |
法规类型: |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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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 各考试领导小组: 根据目前各地报考工作情况,经研究,现将2004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考者报名时因故未能提供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培训证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有效证明准予报名,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由本人负责。 二、已获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后任职满4年者可以报考。考取监理资格者待获得工程师职称后发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各地报名截止日期顺延4天,最迟可到4月19日,其它各项工作时间不变。 请各地交通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向应考者发布以上信息。 部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四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