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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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停止执行中央外贸企业所得税返还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01]5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录入时间: 2006-7-25 9:07:05
实施时间: 2001-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各中央外贸(工贸)进出口总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财政部《关于中央外贸企业所得税返还实施办法》(财外字[2000]16号)中,关于中央外贸企业按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70%比例先征后返还的政策,停止执行。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外经贸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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